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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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办通字[2014]1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直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甘编办发[2018]8号)等通知精神,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肃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检测中心)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处级建制,隶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9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1正4副)。截止2022年底我院实有在编人员34人,外聘劳务派遣检验人员80人。
我院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全省食品、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仲裁检验和复检任务;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委托检验;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相关技术研究。
2.负责全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检(监)测工作;开展基因检测方法与检测技术研究,制定基因检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全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数据库,为社会提供肉类食品基因鉴定。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按编制单位批复“三定”方案编写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按编制单位批复“三定”方案编写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共有内设机构十个:
(一)办公室
负责全院行政、党务等综合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负责全院综合业务协调管理工作。
(三)质量技术科
负责全院质量保证、技术标准、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四)后勤设备科
负责全院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食品安全抽样科
负责全院抽样管理工作。
(六)仪器分析研究室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大型仪器设备分析检测工作。
(七)理化检验研究室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指标、添加剂等常规理化检验工作。
(八)微生物检验研究室
负责食品、保健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生物毒素等微生物指标的检验、鉴定及安全性评价工作。
(九)产业发展服务室
负责产业发展类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十)基因检测研究室
负责甘肃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检测中心日常工作。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030.00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243.80万元,增长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将其他收入纳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4万元,其他收入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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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030.00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727.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84万元,下降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专项经费有所减少,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3.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9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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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7.3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05.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0.66万元,增长1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12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9.50万元,下降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食品安全抽检专项经费。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个,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局)。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0个。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支出,预计2023年度共接待5次,接待人数4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用。
4.培训费11.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76万元,下降2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培训支出。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4.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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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5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500平方米,还未转入固定资产。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81.7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696.96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10.9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2221万元,全年支出2221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均为“优”。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7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514.2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2221万元,为我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年财政拨款资金执行率为100%。预算绩效中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定执行率,基本无偏差。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均达到100%,其他指标也都达到预定目标。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局),涉及财政支出2121.5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12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和推广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6、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7、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1、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1.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