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化宣传项目议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1-11-15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化宣传项目进行邀请议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化宣传项目(见附件)

、采购预算

项目总预算7万元。

三、公司资格要求

(一)服务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的服务单位。

(三)服务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四)服务单位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合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21年1115日至11月18日。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1日下午14:30之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议标时间:2021年11月21日14:30。

、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办公楼210室(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

议标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楼小会议室。

、答疑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答疑。

十一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包含建筑安装服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十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发基   09314592500。

十三、议标打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中,报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最低价为满分),各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下列公式计算:

序号

打分项目

分值

评分范围内容

1

企业资质

10分

营业执照,从业资格,企业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有劳务纠纷,企业征信。

2

设计及安装方案

40分

1.设计及安装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10分)(视完整程度扣分)

2.方案预算完整性、合理性(5分)(视完整程度扣分)

3.项目管理技术人员配齐,人员、安装工具及其他施工设备安排合理(10分)

4.安装过程安全措施(防坠物、防触电、防设施损坏、防安装人员自身安全等)、设施防护有效得10分。

5.文明施工措施:警示标志摆放、废料堆放合理整齐安排得5分。

3

材料选择

10分

优选优用知名品牌材料得10分。

4

设计及安装进度

10分

2018年以来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期,工期限定在75天以内,依据实际情况扣分。

5

项目报价

30分

满足质量安全安装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为满分。报价得分=(基准价÷评标价)×30%×100。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来我院联系办理业务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接受防护检查。

附件: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化宣传项目配置参数表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1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