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04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省食品、保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仲裁检验和复检任务;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委托检验;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相关技术研究。

2.负责全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检(监)测工作;开展基因检测方法与检测技术研究,制定基因检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全省动物源性食品基因数据库,为社会提供肉类食品基因鉴定。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 、质量技术科、后勤设备科、食品安全抽样科、理化检验研究室、微生物检验研究室、产业发展服务室、基因检测研究室等10个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833.9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33.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4.22万元,下降1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小了设备采购款。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833.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833.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4.22万元,下降1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款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4.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3.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76.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3.96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70.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28万元,增长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提高了定额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36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5.5万元,下降19.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小了设备采购款。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我院属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不存在转移支付的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压减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4万元,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及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培训费1.41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我院属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我院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7488297.54万元,全部为食品检验设备和办公设备。我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验抽检业务抽样。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五)项目情况

2021年预算中我院项目共2个,主要是食药监管专项资金,食品安全监管及质量检测经费,涉及部门预算资金2363.5万元。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客观反映食品安全状况,落实监督抽检的问题导向,科学研判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准确把握监管重点,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任务安排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检的食品品种及检验项目根据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执行。

覆盖本省范围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和大型餐饮企业。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上一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

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总量的1/12。抽检样品在同一个抽检周期(30个工作日为一个抽检周期)内不得与省局本级抽检所抽生产企业重复,抽样要覆盖全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产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每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每半年对总局重点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抽检。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具体抽样品种、数量和区域见每月抽样任务计划。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食药监管专项资金,食品安全监管及质量检测经费,涉及部门预算资金2363.5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资金2363.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在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全年分时段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开展自评过程中,通过检查账务、实地查看、收集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统筹各个环节,实事求是,客观合理开展评价工作。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363.5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用于国家、外省市、上下级和同级有关部门之间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时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行、市场监管、案件查办、质量检测、非公党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调研等工作中发生的车辆购置和车辆的燃油、保险费、维修维护、过路过桥等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培训费:是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干部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所发生的授课费、交通费、食宿费、教材费等支出。

附件:1、2021年预算批复表

       2、2021年绩效目标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