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新实验大楼在兰州新区建成投入使用,现单位主体从“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08号”迁至“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办公及投诉电话变更为:0931-4592500,新增业务受理电话:0931-4592699、4592678。
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办公楼(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08号)一楼006、008室设有委托业务受理处,原业务电话0931-8641942保持不变。
因迁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敬请互相转告。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