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新区实验大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及电子大屏采购项目议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19-11-14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新区实验大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及电子大屏采购项目进行议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新区实验大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电子大屏采购及安装,音响系统及电子大屏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采购预算

项目总预算12.0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销售、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四)供应商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合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办公楼413室(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七、踏勘现场及答疑时间:11月15日上午9:00踏勘现场并答疑。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之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办公楼413室(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十、议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

十一、议标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办公楼4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杜晓 13919096350。

十三、议标打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中,报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最低价为满分),各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下列公式计算:

序号

打分项目

分值

评分范围内容

1

企业资质

10分

营业执照,从业资格企业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有劳务纠纷,企业征信。

2

安装方案

30分

1.项目安装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10分)(视完整程扣分);

2.工程预算完整性,合理性(5分)(视完整程度扣分);

3.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运输安装人员配齐,其他施工设备安排合理(5分);

4.安全措施(防触电、防设施损坏,防施工人员自身等),设施防护有效得5分;

5.文明施工措施:警示标志摆放、废料堆放合理整齐安排得2分;

6.保质期3年(从项目验收合格起计)3分。

3

品牌选择

20分

优选优用国内知名品牌得20分,选择其他品牌酌情扣分。

4

安装进度

10分

2017年以来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合理安排安装进度和工期,工期限定在7天以内,依据实际情况扣分。

5

项目报价

30分

满足质量安全施工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为满分。报价得分=(基准价÷评标价)×30%×100。

    附件:音响系统及电子大屏技术参数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