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三部委发布《关于更新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1号),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位列其中,首次获得食品复检机构资质,是甘肃省取得本资质三家检验检测机构之一。本次获得国家食品复检机构资质,表明省食检院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以兰州新区实验室建设为契机,凭借一流的硬件设施、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严谨科学的管理体系及扎实的科研创新基础成为国家食品复检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根据名录中规定的复检项目,省食检院可依法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元素、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营养成分、质量指标、保健食品功效和标志性成分、基因成分等项目开展复检工作。
本次食品复检机构资质成功获得,不仅是省食检院加快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省食检院检验检测及科研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对省食检院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工作中,省食检院将继续充分利用技术和资源优势,履职尽责,积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