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开展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抽检检测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1-23 来源:

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的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做好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抽检检测工作。

11月15日综合业务科制定抽检抽样方案,组织抽样人员学习抽样管理程序及规范并明确职责分工。11月20日我院派出两组抽样人员,重点对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大型批发市场、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等环节存在的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中非食用物质和保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进行专项抽检监测。